| 像这样的事故沪杭高速上还发生过
检索一下快报报道,由于前面两辆车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导致后来的车辆再次发生事故,这样的情况,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过好多次。
去年7月16日下午,上海驾驶员诸某驾驶一辆大客车,途经沪杭高速公路上海车道82公里时,发生故障停在第一车道内,几分钟后,刘某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与该车追尾,造成面包车上4人死亡、2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去年9月30日,徐卫明驾驶车辆从上海驶往安吉,傍晚6时许,他途经沪杭高速公路杭州方向74公里时,车辆追尾撞上因发生事故停在第一车道的苏州车,苏州车又追尾了前面的上海车和车道上站着的人,最终造成一死四伤。
高速公路发生事故
必须停到边上去
高速交警说,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不能像在普通道路上那样就地等待,甚至只顾理论不顾安全,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把车辆停靠到硬路肩或紧急停车带,打开双跳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然后再等高速交警来勘查事故现场,这些都是“规定动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不那么做就是违法行为。
很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原地停车,甚至下车理论、观察车损和谈判赔偿,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道路,后方高速行驶的车辆随时都有可能再次撞上事故车辆和人员,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很多本来很小的事故就这样变成了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