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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旅游投诉成为3·15维权焦点之一,笔者昨日从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以及广东几大旅行社获悉,目前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条款设置模糊以及任意改变旅游路线等方面。
据了解,当前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十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旅游企业对景点设施、参观项目的不实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为了减少或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合同条款设置模糊,规避责任;三是提供的酒店、交通工具及餐饮标准低于承诺;四是旅行社减少合同或承诺约定参观的景点,或将路途时间计算成旅游时间;五是当消费者到景点后,导游将团队转给当地的旅行社,影响旅游质量;六是以聘请当地车辆、人员为由,向消费者重复收费;七是强制消费者参加自费项目,否则百般刁难;八是任意改变旅游路线,减少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九是引导消费者到购物点,以“超低价”、“免关税”、“中奖”、“攀老乡”等形式诱惑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十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消费者住店或旅游途中被盗受伤。
针对以上投诉焦点,本报从近期读者投诉中选择几个代表性案例,邀请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廖国强、广东国旅假期总经理李载荣、广东中旅质监部门负责人、广之旅省内游负责人以及南湖国旅·西部假期和广东铁青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剖析,希望读者以此为鉴,避免再次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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